平原部落教會 免費用公有地

中國時報【許家寧╱花蓮報導】

花蓮縣有35間平地原住民部落教會,有的歷史已上百年,但因長期位於國有財產局土地,陷入產權未明的窘境。經立法委員鄭天財反映「早來的沒權利,晚到卻大權在握」,行政院同意平地鄉部落教會使用的公有地,可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,提供教會免費使用。

花蓮原住民宣教歷史早在1890年,基督教長老教會的馬偕博士,從宜蘭乘舟到花蓮向噶瑪蘭族傳教,各教派陸續在各部落建立起信仰中心,但因為教會長期座落在國有財產局的土地上,導致無法取得產權,讓不少教會覺得很不合理,認為教會在國民政府、日本政府治理之前,就已經存在於此,歷史長達上百年,因而決定陳情,爭取土地所有權能夠合法化。

鄭天財認為,應該讓這些教會免費使用公有地,在多次質詢及協調後,行政院終於同意原住民宗教法人團體,於1988年2月1日以前使用原住民族遺留,且繼續作為宗教建築設施使用迄今的公有土地者,得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,提供教會免費使用。

「這真是一大福音!」鄭天財辦公室主任楊正義指出,平地鄉部落教會有使用公有地,符合條件可以申請增編為原住民保留地,花蓮地區目前申請核定通過包括有吉安鄉田埔天主堂等11間教會,以及尚在申請中的24間教會。



新聞來源https:汽車貸款率利最低銀行推薦//tw.news.yahoo.com/平原部落教會-免費用公有地-21500854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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